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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11-28 14:52:4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经审议通过后,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乐市畜牧水产局以此为契机,按照省市指示精神,将2007年11月定为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活动月,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成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还采取举办培训班、在电视台举办《动物防疫法》宣传专题讲座、编印发放《动物防疫法》宣传材料、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在农村及大型养殖场墙壁书写宣传标语等形式,掀起了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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