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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农业厅关于防御大风降温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7-11-28 15:20:13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农业厅关于防御大风降温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农办:
  现将省农业厅内部传真电报《河北省农业厅关于防御大风降温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冀农传字〔2007〕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要求,加强畜禽和渔业生产管理,确保牲畜安全越冬和渔业安全生产。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内部传真电报
 
等级:特急                     冀农传字〔2007〕37号
河北省农业厅
关于防御大风降温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业局、畜牧、水产主管局、厅属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华北地区可能有强降温和大风天气,为了减轻灾害性天气对我省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请各级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情况,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立即行动起来,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
一、切实做好蔬菜安全生产工作。防风措施:加固压膜线,及时修补棚膜破损部位,防止强风吹破棚膜和造成的温度降低。防冻措施:多层覆盖,加盖草苫,注意保温,还可在温室前底角加一米高保温裙;棚内加一层内膜;采取临时性补温措施,如加温炉、阳光灯等。
二、加强小麦田间管理。加强小麦防冻管理,按照省小麦专家顾问组关于小麦越冬前管理意见,采取积极的冬小麦壮苗措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确保牲畜安全越冬。对牲畜饲舍加强管理,要有值班人员,有必要的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加强水上安全生产。指导渔业船舶避风,水产养殖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池塘渔业安全越冬。
全省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风防雪工作,积极做好防御自然灾害的准备,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特别做好人员、牲畜安置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防范特殊天气对农业影响的长效机制。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253号 邮政编码:050000
电话:0311-87024030 传真:0311-87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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