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畜牧水产系统2007年
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石家庄市畜牧水产系统2007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系统
2007年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纪委关于“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把优化发展环境做深、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市纪委和省农业厅关于2007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为着眼点,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基层为重点,以提高畜牧水产系统整体素质和畜牧水产行业品位为核心,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以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以热点窗口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提高全员意识,形成整体合力,强力推动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深入的开展,促进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畜牧水产行业新风,优化畜牧水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畜牧水产业大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首善之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市局重新调整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孙任虎,副组长:郭建华,成员:田彦强、张德全、王星军、樊文勤、韩希普、武瑞栓、荆通州、张贵荣、赵国立、赵振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星军;成员:董淑宏、候旻旭。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市局今年的考核评议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合格和排名最后的县(市)区将取消评优资格。如发生以权谋私、执法不严、吃拿卡要、公路“三乱”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以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市局将根据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行风建设内容
(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确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经济的观念,认真对照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要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优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和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办班等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
(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 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完善一体化管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做到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社会承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让群众办事有底数、监督有标准、投诉有门路。
(三)认真落实“双提三效”,大力加强机关正规化建设。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以“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庸提能”为内容,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的问题;严肃工作和业务纪律,强化队伍管理。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四)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和公布职权目录,制定并公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运行图,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五)领导重视,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实施“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要求;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保纠、以评促建;坚持把行风评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促进部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畜牧水产部门作为参评单位,继续分别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民主评议,测评、考核由市、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评议工作自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为一年度。
(一)制定方案、公开承诺。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要按当地评议办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公开承诺事项,并于5月底前上报市局行建办。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站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报市局行建办。
(二)自查自纠。7月下旬市局和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本级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根据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的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成果于8月10日前上报市局行建办,经市局汇总,于8月20日前上报省厅和市评议办。
(三)践诺公示。11月份,各级对照公开承诺内容,检查承诺兑现情况,总结行风建设成果,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向社会进行践诺公示。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于11月15日前将践诺公示书面上报市局行建办,市局于11月25日前上报省厅行评办和市评议办。
(四)总结表彰、部署下年度工作。2008年2月,通过目标考核对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表彰,部署下年度行风建设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章立制,完善约束机制。一是层层签定责任状。市局与各处(室)站、下属单位签定责任状,明确行风建设中的职责,明确工作规范,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每个工作人员书写保证书,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要求,在全局形成“每个职工就是一个窗口,每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全员意识,真正形成整体合力。二是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石家庄市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石家庄市畜牧水产行政许可暂行管理办法》,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畜牧水产系统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今年拟对全市畜牧水产系统的主管行风建设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两次,使行风评议的内容与行风建设的精神深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提升工作水平,落实行风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在6月份、9月份,对全市畜牧水产执法人员进行两次轮训,培训的重点是《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执法办案有关规定等,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做到严格执法程序、不失职、不越权。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
(三)积极参与评议办组织的活动。要以实际工作,扩大畜牧水产系统的影响,展示畜牧水产系统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市评议办组织的“阳光投诉”、“大街接访”、“行风热线”等活动。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活动,统筹安排全年的投诉活动,充分准备,精心策划,确保每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督导,有短敢揭,有错必纠。一是市局成立行风建设督导检查组,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的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是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执法行为是否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对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也要深入基层,通过录像、录音、跟踪办事过程等方法,了解所属各个岗位、各个角落的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整改提供重要依据。二是选聘行风监督员。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考核组成员中,选聘行风监督员,借助社会力量,对畜牧水产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五)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市局和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都要设立行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投诉。对于群众监督举报的内容要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征求意见。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记录。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要登记,耐心解答,当时解答不了的,要记下联系方法,待与有关部门沟通后,再行答复。
(六)严格依法治牧。一是在全市开展畜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二是认真开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活动。搞好兽药、饲料等畜牧水产业投入品的管理,确保养殖户用上放心料、放心药,进一步提高畜产品安全质量。三是加强基层防疫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力度,确保全年无大疫,为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生产、经营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七)改变工作作风 ,树立为民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一是各“窗口单位”要制定各种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要开展微笑服务,推行文明用语。让办事群众能充分感觉工作人员的热情,杜绝 “生、硬、冷、横”,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官僚作风。三是要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农民增收做出贡献。四是认真执行规模养殖场(小区)补贴、奶牛优质冻精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八)及时反馈,总结经验。各单位在行风建设中的做法、取得地成果及经验,要及时以文字形式上报市局行建办。市局行建办将根据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到各单位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在适当时期,召开专门会议,对有关人员进行行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
六、几点要求
(一)认识是前提,领导是关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要把行风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参评态度,不能就行风建设论行风建设,要把行风建设工作做为提升畜牧水产系统整体素质,提升畜牧水产行业品位的重要载体,与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行风建设贯穿于各项畜牧水产工作之中。
(二)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行风建设要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要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和“阳光投诉”活动结合起来;要把受理群众投诉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主线,并贯穿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通盘考虑,综合安排,一起落实。
(三)要做到纠建并举,务求实效。正确处理好建和评的关系,及时解决好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我们的工作,让各级领导及周围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在加强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