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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
2007-11-19 15:39:08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提三效”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局机关和局属具有行政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一、局机关和局属具有行政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最先接待工作对象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为工作对象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或拖办。

二、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工作对象再来第二次。

三、对因手续不全暂时办不成的,要向对方讲明原因和应补充的事项。

四、对自己无法确定的事项,要及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取得明确答复后,一次性办理完毕。

五、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前来办事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六、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程序、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等。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253号 邮政编码:050000
电话:0311-87024030 传真:0311-87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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